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》。围绕居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和服务消费,培育一批带动性广、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,推广一批特色鲜明、市场引领突出的典型案例,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、成长性好的消费端领军企业加快发展,推动消费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产品不断涌现,不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企业潜能。
其中提出,引导电商平台、大型商超举办银发主题购物节,支持设立银发消费专区。加快消费场所适老化改造,鼓励商场、超市等开设老年专区或便捷窗口,提高老年人消费便利度。优化提升老年助餐服务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,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,并按规定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补贴或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。
支持餐饮消费智能升级。推进餐饮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,提升市场分析和客户获取能力。推进餐饮外卖点单和配送智能化升级,鼓励根据历史订单、饮食限制和偏好进行个性化推荐,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无人配送。鼓励餐饮服务明厨亮灶,大力推广餐饮环节菜品配料和制作方法自主明示制度。
拓展汽车消费新场景。鼓励限购城市放宽车辆购买限制,增发购车指标。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,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。扩大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范围。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,打造高阶智能驾驶新场景。开展智能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。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。结合汽车赛事、自驾露营、汽车文化体验、汽车改装、汽车租赁等,丰富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,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。
提升入境旅游便利水平。持续优化出入境政策措施,积极研究增加过境免签政策国家数量。适当增加主要客源国的入境航班频次,推出更多优质入境旅游产品和服务。完善市政交通、热门景区、餐厅酒店、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外语指示标志。在地图导航软件等应用中增加多语种服务,优化打车服务。聚焦“食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、医”等场景,确定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,推动受理境外银行卡。提高外籍游客在华购票、餐饮、住宿、出行、预约的便利化水平。
利用新技术拓展购物消费体验。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水平。加强线上线下商品“同质”“同标”建设。鼓励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,推动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。在明确标识和规范监管的基础上,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、虚拟现实(VR)全景和数字人等技术,拓展电商直播场景。发展线上“虚拟家居布置”“虚拟试衣”等产品展示业务,促进沉浸式体验消费。发展即时零售、智慧超市、智慧驿站、智慧书店等新零售业态。
全文如下:
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
消费新场景是消费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产品的系统集成,对促进消费提质升级,更好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。为顺应消费场景变化新趋势,推动科技成果在消费领域加快应用,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,特制定本措施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围绕居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和服务消费,培育一批带动性广、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,推广一批特色鲜明、市场引领突出的典型案例,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、成长性好的消费端领军企业加快发展,推动消费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产品不断涌现,不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企业潜能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培育餐饮消费新场景
1. 发展餐饮消费细分领域。挖掘地方特色美食资源,鼓励各地发布餐饮美食指引,因地制宜打造“美食名村”“美食名镇”,推广中华传统饮食文化。鼓励大型连锁餐饮下沉发展,发掘县域餐饮消费潜力。挖掘和满足婴幼儿、青少年、孕产妇、老年人等人群多样化需求,提供高适配用餐服务,引导科学绿色健康餐饮消费。加快制定完善预制菜、乳制品产业相关标准,规范复原乳标识,鼓励用生鲜乳生产液态奶。推进餐饮与文旅、会展、研学等多业态融合发展。(商务部牵头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农业农村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 支持餐饮消费智能升级。推进餐饮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,提升市场分析和客户获取能力。推进餐饮外卖点单和配送智能化升级,鼓励根据历史订单、饮食限制和偏好进行个性化推荐,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无人配送。鼓励餐饮服务明厨亮灶,大力推广餐饮环节菜品配料和制作方法自主明示制度。(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(二)培育文旅体育消费新场景
3. 深化旅游业态融合创新。积极发展冰雪旅游、海洋旅游、自驾露营旅游、红色旅游、研学旅游、康养旅游,推广“音乐+旅游”“演出+旅游”“赛事+旅游”等业态,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主题旅游精品线路。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,鼓励发展旅游专列、旅游公路、低空旅游等旅游新产品。开展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行动,积极发展数字艺术、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,支持利用网络直播、短视频平台开展线上旅游展示活动。(文化和旅游部牵头,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4. 推动城乡文旅提质增效。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。引导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发展。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,认定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,推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,遴选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。打造“游购乡村”系列活动品牌。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、提升品质,培育一批乡村等级旅游民宿。(文化和旅游部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5. 提升入境旅游便利水平。持续优化出入境政策措施,积极研究增加过境免签政策国家数量。适当增加主要客源国的入境航班频次,推出更多优质入境旅游产品和服务。完善市政交通、热门景区、餐厅酒店、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外语指示标志。在地图导航软件等应用中增加多语种服务,优化打车服务。聚焦“食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、医”等场景,确定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,推动受理境外银行卡。提高外籍游客在华购票、餐饮、住宿、出行、预约的便利化水平。(文化和旅游部牵头,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6. 拓展文娱体育消费空间。打造新生代潮玩聚集地,支持打造一批演艺新空间,促进虚拟现实(VR)体验等文娱业态场景创新。增加高质量演出供给,加大海外优质文化产品引进力度。加快国家文化专网、文化大数据平台建设,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。持续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,组织开展视听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应用示范和“未来电视”试点,鼓励生产更多优质广电视听内容,带动视听电子消费。推进体育公园、全民健身中心等健身场地建设,打造一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,引导和扩大体育休闲消费。鼓励和引导开展“村BA”“村超”“村排”“村跑”等富有农趣农味的乡村赛事活动。开展“体育赛事进景区、进街区、进商圈”“跟着赛事去旅行”“户外运动活力山水”行动计划等促消费品牌活动。(文化和旅游部、体育总局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部、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(三)培育购物消费新场景
7. 推动购物消费多元融合发展。推动现有步行街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,积极发展智慧商圈,打造商旅文体融合的新型消费空间。鼓励利用老旧厂房、城市公园、草坪广场等开放空间打造创意市集、露营休闲区。探索社会闲置公共资源商业化运营,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、大型体育场馆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科学制定以公共交通为导向(TOD)的模式,优化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,推进汽车客运站综合开发利用。(商务部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8. 利用新技术拓展购物消费体验。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水平。加强线上线下商品“同质”“同标”建设。鼓励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,推动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。在明确标识和规范监管的基础上,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、虚拟现实(VR)全景和数字人等技术,拓展电商直播场景。发展线上“虚拟家居布置”“虚拟试衣”等产品展示业务,促进沉浸式体验消费。发展即时零售、智慧超市、智慧驿站、智慧书店等新零售业态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9. 培育国货“潮品”消费。建设新消费品牌创新城市,构建新消费品牌孵化生态体系,培育推广一批引领性消费品牌。深入实施消费品“三品”行动,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,重点品牌带头建设国际品牌。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,鼓励各地开展特色品牌创建。挖掘中华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消费潜能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(四)培育大宗商品消费新场景
10. 拓展汽车消费新场景。鼓励限购城市放宽车辆购买限制,增发购车指标。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,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。扩大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范围。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,打造高阶智能驾驶新场景。开展智能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。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。结合汽车赛事、自驾露营、汽车文化体验、汽车改装、汽车租赁等,丰富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,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。(商务部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11. 丰富家装家居消费场景。鼓励家装样板间进商场、进社区、进平台,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、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。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,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,推动家电以旧换新,鼓励地方和企业组织开展优惠促销等系列活动,促进家电更新消费。鼓励家电和平台企业开展进社区免费检测、上门拆旧换新等服务。推广智慧厨房、智能睡眠、健康卫浴等应用场景,推进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和全屋智能物联。在住房建设和运维中,积极推广智能安防、智慧停车、立体停车等新模式。合理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家装家居消费金融需求。(商务部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12. 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。加大柔性屏、超级摄影、超级快充、人工智能助手、端侧大模型、跨屏跨端互联等软硬件功能开发,增强人机交互便利性。支持智能穿戴设备在通信娱乐、运动健身、健康监测、移动支付等领域应用,开拓柔性可穿戴、环境自适应智能纺织品应用领域。拓展智能机器人在清洁、娱乐休闲、养老助残护理、教育培训等方面功能,探索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人形机器人。鼓励探索反向定制、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等新模式,创新电子产品应用场景。鼓励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电子产品展销会,提高智能产品知晓度和渗透率。(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)
(五)培育健康养老托育消费新场景
13. 推动健康消费发展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,支持社会力量进入高端医疗服务领域。研究制定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,便利居民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。研发融合数字孪生、脑机交互等技术的医疗装备和健康用品。开展“健康消费引领行动”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14. 拓展银发消费新场景。引导电商平台、大型商超举办银发主题购物节,支持设立银发消费专区。加快消费场所适老化改造,鼓励商场、超市等开设老年专区或便捷窗口,提高老年人消费便利度。优化提升老年助餐服务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,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,并按规定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补贴或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。科学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。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毗邻建设、签约合作等方式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,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。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,推动康复辅助器具升级。完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,发展健康管理、养老监护、心理慰藉类智能产品,提高老年用品市场供给质量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15. 积极发展育幼消费。探索社区、家庭互助等托育服务新模式,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育幼服务,指导家庭托育点健康规范发展。鼓励提供全日托、计时托等多类型托育服务。支持行业协会等开发婴幼儿照护课堂,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,向广大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。加大婴幼儿照护专业建设支持力度,健全保育师等育幼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。加快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,加强商场、写字楼等“婴童友好”活动空间管理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)
(六)培育社区消费新场景
16. 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。推进完整社区建设。支持社区盘活现有闲置房屋场所,鼓励利用现有设施转型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,推动养老育幼、邻里助餐、体育健身、健康服务、家政便民等服务进社区。因地制宜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。探索发展智慧社区,推动社区生活服务数字化、智能化发展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商务部、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17. 优化农村社区消费环境。加快补齐农村道路、供排水、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短板,改善农村消费硬件设施。统筹利用各类农村信息服务站点,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。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,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,加快提升电商、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。支持新能源汽车、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。支持开展电影、体育赛事、图书等下乡活动,推动优质文化产品进农村。(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三、做好组织实施
各地要高度重视培育消费新场景有关工作,切实加强系统谋划,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,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,协调推进跨部门协作。鼓励各地总结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,充分发挥先进地区、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。支持相关部门和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示范和实践探索,加强对大宗消费、服务消费的综合金融支持,依法依规合理降低消费领域企业用地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。